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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公 告
作者:司法技术处  发布时间:2018-07-13 09:34:24 打印 字号: | |
  以下3家评估机构在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承接法院对外委托业务,现已完成工商变更核准登记。它们是:

辽宁溪城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溪市众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更名为本溪市众合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银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更名为辽宁瑞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更名后将按新公司名称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上述变更不影响其已经接受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评估日常业务。

特此公告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司法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