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月10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第一起网上立案。
该案原告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在网上提交起诉材料至溪湖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看到网上立案申请后,当即按照程序对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后直接进行立案登记,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此外,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充分引导诉讼案件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智慧法院APP、12368热线、人民调解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讼诉服务工作,真正践行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