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本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本溪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批复总
表
五、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六、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
复总表
七、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
复总表
八、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九、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
复表
十、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
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
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
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
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四、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批复表
十五、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六、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
复表
十七、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
表
十八、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
批复表
十九、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
情况批复表
二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一、预算公开应将所有收入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确
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具体包括本溪县人民法院
概况、当年部门预算表、当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相关名词
解释。
二、部门预算公开的形式。(1)公布地点要公众化。
因本单位无独立网站,故通过上级部门网站进行公布,全面
接受社会和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2)公布的内容要具体
化。公布的经费收支项目要具体,特别是对专项经费和经常
性经费中的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更要细化到具体明细项目,
真正让群众看得清。
三、预算公开的时间及要求。财务部门应于收到预算批
复 20 日内对当年预算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我院要加强社会反应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
全面反映预算信息。在预算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
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第二部分 本溪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
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
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
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
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
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
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人民法院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
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级
第三部分 本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所有收
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2254.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396.7 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182.6 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675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0 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其他非税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254.3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031.3 万元;
2.项目支出 1223 万元。
在支出预算 2254.3 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 0 万元,债
务支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2020年预算收支比 2019年减少 424.6万元,增减变化
的主要原因为 2020年奖励性绩效及目标绩效奖由省财政厅
预留。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62.8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 565.7 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 30 万
元、委托业务费 39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5 万元、
维修(护)费 56.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51.3 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
中货物 0 万元,服务 0 万元,工程 0 万元。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原因为
2019 年已安排需政府采购项目。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 年,本溪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
费预算为 65 万元,比 2019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其 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 2019 年减少 0 万元,
下降 0%。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 2019 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 0 万元,比 2019 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公务用车
运行费 65 万元,比 2019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比 2019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数不变。
2020年本溪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县人民法院 2020 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 台,金额 0
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人民法院 2020 年应编
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
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
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2020 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事业发展类项目共 0 个,
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事业发展类项目共 0 个,涉及资金 0 万
元,编制事业发展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
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
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
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
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
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
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
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第五部分 2020年本溪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