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对申请加入本院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公司进行材料初审、实地考查、现场评分等环节,经审查,现将拟列入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1.辽宁天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本溪字节跳动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辽宁华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4.辽宁汇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5.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辽宁一铭网络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为七天( 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 30日 )。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机构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0年12月30 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99号 邮编:117020
联系电话:024-43669955举报信箱:bxzyjjzjcs@163.com
2020年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