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感谢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21名农民工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近日,明山法院联合明山检察院成功调解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明山法院先后受理于某等3人和刘某某等16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两起案件的原告均为农民工,因多次讨薪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明山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本着“早介入、多沟通、促和解”的工作原则,联合明山检察院共同组织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面对被告的搪塞推诿,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不断激化,调解几度进入僵局。
法官、检察官、驻院调解员又共同反复梳理案件,多次进行诉前研讨,精准确定切入点,一方面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说服原告等人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周转资金。
经过大量的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促成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明山法院将继续强化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依法构筑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