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玉芝,女,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2022年获评第三届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
人物白描
几十年从事审判工作,陈玉芝从没有过厌倦和懈怠,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把青春和热血都抛洒在审判台上。
陈玉芝在法院工作37年了,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
不熟悉她的人很难想象,一个脸上时刻挂着笑容的普普通通的女同志是如何处理一个又一个疑难复杂案件的?熟悉她的人却都知道,她办案非常专业,善于与当事人沟通,精于辨法析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经过她的处理,就会让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审判战线上一名专家型法官
陈玉芝任基层法院副院长期间,白天忙于接待当事人和处理各种事务性工作,晚上加班逐一审阅案卷,年签发判决近千件。在本溪中院工作期间,她多次负责重大区域性、社会性、团体性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为解决群众“办证难”等问题,她参与了全市范围内的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研判和指导,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溪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工作中,她作为本溪地区试点工作民事专班负责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推进改革工作,摸索出一套适合本溪地区的改革工作经验,推动了本溪地区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全身心的投入、全身心的热爱,长期的积累,厚积而薄发,她逐渐成为审判战线上的一名专家型法官。
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她还深耕法学理论,撰写具有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论文、案例,为审判实践中诸多争议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分析思路和解决办法。
始终饱含对党和人民深厚感情
上诉人王某(奶奶)与刘某(孙子)继承纠纷一案,王某与刘某都是低保户,王某年老多病,为了已故儿子遗留的房产和丧葬费与孙子对簿公堂,祖孙形同陌路,这让从小带大孙子、格外偏爱孙子的奶奶承受了常人所不知的痛苦和委屈。而刘某作为在读大学生,尚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面对独自抚养自己的母亲和奶奶之间的矛盾,与奶奶产生了较大的隔阂。
面对这样一起家庭纠纷,陈玉芝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从恢复祖孙亲情入手做双方思想工作,了解案件的症结在刘某母亲身上后,她多次与其谈心,从有利于刘某人格成长的角度打动她,刘某母亲看到陈玉芝几次因为谈话吃不上饭而深受感动,最终同意调解。
陈玉芝马上安排祖孙见面,她从一位母亲的角度贴心地同刘某讲人生道理,教导刘某要懂得珍惜亲情,尊重孝顺老人;另一方面,陈玉芝积极做王某的思想工作,让老人明白虽然在金钱方面有让步,但收获的是珍贵的亲情。
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解,祖孙二人相拥而泣,握手言和,案件得以解决。
时隔几年,刘某的妈妈因为另一件案子上诉至本溪中院,陈玉芝恰好是二审承办法官,案件再一次调解成功,刘某母亲骄傲地说起刘某的成长和进步,再一次对陈玉芝表达了由衷的敬佩和感谢。
妥善解决遗留12年疑难案件
一案经过多次庭审,在12年间均未得到解决,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本溪中院进行再审。诉讼期间,原告和第三人均去世,原告胡某的妻儿作为继承人参与诉讼,因为常年诉讼,对法院的工作产生了一定的抵触情绪。陈玉芝承办案件后,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仅用2个月的时间理清案情,查清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辨法析理,将这件历经12年诉讼的陈年积案调解解决。
该案能够调解解决实属不易,其中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可想而知,更难得的是该案的各方当事人均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不固守陈规,担当作为,守正创新,精业笃行,该案的妥善处理正是这种精神在陈玉芝身上的体现。她醉心审判事业,心系百姓利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社会责任和时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