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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法院:健身房“卖卡”后“跑路” 明山法院高效执行为16名消费者追回损失
  发布时间:2023-08-08 10:34:28 打印 字号: | |

“还没上几次课,健身房就‘人去楼空’,多亏了明山法院为我们追回了损失,为法院点赞!”日前,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理并执结16起服务合同纠纷案,成功追回全部执行款,依法保护体育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白某等16人在拿到执行款后,向法院表达了感谢。

白某等人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健身房经营不久后便关闭经营场所,无法继续提供健身服务。会员们将健身房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会费。经明山法院审理认为,健身房因自身原因导致健身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判决某健身房退回涉案会员剩余会员费用9000元。判决生效后,健身房没有按期履行判决书判决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阶段,明山法院第一时间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立即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随后发现送达的法律文书均被拒收,被执行人“人间蒸发”,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户籍地、健身房所在地以及周边的商铺进行调查,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注册的某支付平台所使用的手机号码,但多次拨打均未打通。

虽然每起案件涉及标的都不大,但法院为16起案件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通过多方打探,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现居住在本溪县某某村其母亲家中,便立即驱车前往本溪县,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却始终以没有还款能力为由表示无法偿还多名会员的会费。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向被执行人释明了诚信的重要性以及不履行生效裁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缴纳执行款。

在收到执行款后,明山法院第一时间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了案款领取手续,将全部涉案款9000元逐一发放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明山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重点关注、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热切期盼,为推动明山区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来源: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