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和矫正,还有修复与保护。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彰显司法温度。
一封被告人妻子的申请信
近日,本溪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范红在审阅案件卷宗的过程中,注意到一封来自被告人陈某妻子的申请书。读完申请书,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陈某是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的被告人,法院受理案件时,陈某已经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陈某妻子在信中写到,家中以养母猪为生,此前一直是陈某打理猪舍,妻子照顾年幼的孩子和患有心脏病、脑血栓的公婆。自陈某被刑事拘留以后,家中的“顶梁柱”倒了,母猪下崽后没有专业护理,感染病毒相继死去,原本就欠下债务的家庭接连遭逢打击,已是分外艰难,请求法官对陈某从轻处理。
一次承办人的实地走访
经过细致阅卷,法官发现陈某虽实施了非法制造枪支的行为,但枪体是多年前装修时用坏的射钉枪,陈某出于猎奇心理,对该射钉枪进行了改装,改装后试枪时发现声音过大,便将该枪支随意放在仓库,再未使用且未造成任何损害后果。
随后,法官实地走访陈某的猪舍、家庭及村委会,全面了解相关情况,证明陈某妻子申请书所述内容均为属实,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陈某平时为人和善,非常孝顺,社区矫正机构经调查也认为可以对陈某适用非监禁刑。
一份来自法院的温情判决
综合考虑陈某的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和挽救其家庭等因素,法官认为依法、依理、依情,都可以对陈某从宽处理。经合议庭合议、审委会深入讨论,最终该案以判处缓刑结案。
接到法院判决后,陈某夫妇对法院和法官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感谢法官依法公正判决,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也表示今后会遵纪守法,认真改造,珍惜从新开始的机会。